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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和范围公布!十四村有土地拟征收作交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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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9 15: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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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中府征预〔2022〕38号

微信截图_20220519154003.png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具体范围及现状见附图(如需获取更为详细的地理位置和四至信息,请询公告所示联系人)。

十四村.png

  二、征收土地目的:交通。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用途(单位:公顷):
微信截图_20220519154014.png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将组织有关征地和测量单位 ,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核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召听证会。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的,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联系人:柯先生;联系电话:85768806。

  联系地址:坦洲镇坦神北路105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局)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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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征收
发表于 2022-5-19 16:22: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澳门
十四村哪裡,看不明白是十四村那個位置

点评

这段很重要,连接芳草街和环洲南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6-4 16:19
发表于 2022-5-19 19:58: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22-6-4 16: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香港
xiong56 发表于 2022-5-19 16:22
十四村哪裡,看不明白是十四村那個位置

这段很重要,连接芳草街和环洲南路
发表于 2022-6-29 17:2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这里有个立交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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