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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正式实施!车险大变化,有车、没车的都要看!
本周六(9月19日)起, 车险新规将正式实施! 都是实实在在的大利好!
一、交强险保额提高到20万元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目前,普通家用小汽车交强险基本费率为950元,现行规定最高打7折,改革后最高打5折,可减少支出190元。
二、商业三者责任险最高限额提高
《指导意见》将示范条款的商业三者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一家保险中介机构的负责表示,这年提升主要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更高的风险保障需求,以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三、盗抢险纳入车损险主险保障
目前,商业车险有4个主险,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很多车主除了第一年买车的时候被捆绑购买盗抢险,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单独购买盗抢险。因为车主认为,盗抢险的保费并不便宜,而发生全车盗抢的概率极低,并不划算。而在《指导意见》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条款修订后,消费者无需考虑是不是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
同时,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扩大保障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四、安全记录好的车主保费更便宜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UBI中文名为“无赔款优待系数”,指的是根据使用车的情况来定损买保险的商业模式。对未发生赔付车主的费率由最高优惠30%扩大到50%,拥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交强险将更便宜。
下面用一张图
来看看改革前后的不同
改革前后对比图↓↓↓
同时, 中山市车险投保、承保、理赔等 正式进入全面电子化时代。 也就是说, 已经办理车险电子保单的驾驶人, 在接受路面执勤民警的检查 或办理交通事故理赔手续时, 可不必出示纸质保险凭证。
来源:中山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