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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10时许,事主覃某到小榄公安分局联安派出所报案称:于2019年8月26日,其朋友黄某勇(男,35岁,广西藤县)向其介绍“金水”生意,并称“金水”可以提炼成黄金,会获得很高的利润。其信以为真,与黄某勇合作,所得利润互相平分。
随后,黄某勇主要负责购买“金水”及找人将“金水”提炼成黄金。事主只需向黄某勇提供购买“金水”的资金。期间共行合作4次,但只收到前两次报酬,随后黄某勇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肯交付合作报酬。之后事主出于怀疑,便找黄某勇拿了11瓶(1瓶大约1.25升)“金水”私下找人鉴定,经鉴定后发现“金水”全是假货,并不能提炼出黄金,因此事主意识到被骗,合计损失185.17万元。
民警接报后迅速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勇的身份进行核实,随后对其展开侦查工作。后于2021年2月24日,民警成功掌握嫌疑人黄某勇的住址,随后派出所组织警力对嫌疑人黄某勇的住址展开预伏,随后在同日10时30分许,民警成功在其住处将嫌疑人黄某勇抓获。
经后续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勇对其以合作做生意为由诈骗覃某185.1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勇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城市零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