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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民众镇发生一起触电事故,致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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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1 17: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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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民众镇发生一起触电事故,致一人死亡

10月9日民众镇发生一起触电事故
致一人死亡

2020年10月9日下午,民众镇一自建房工地发生一起触电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屋主黄某在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桩基础施工,因施工需要向邻居接电表借电,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10月9日下午17时许,施工工人刘某、李某和梁某完成钻桩作业准备撤场时,梁某不慎触电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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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

01、凡属于临时性用电,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所办理申请手续,经同意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并装设计量表计,并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短路、过载保护,方可用电。
02、临时性用电客户的内部线路应符合装置标准,并将线路可靠固定。
03、移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具备可靠接地,电源线应用完好的绝缘电线,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04、各业主单位必须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后才可以动工建设,并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手续,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短路、过载保护。
05、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强自建房安全生产宣传,提高群众用电安全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安全巡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中山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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