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ŵ¼һ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有无搞错!中山男子为见老婆,竟多次把孩子当“诱饵”放在派出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7-26 15: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潮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住在五桂山长命水的街坊张先生向我们求助,
说他的老婆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消失了,音信全无。

7e03f46d5b51434ee9e3ea6b0028af4b.jpg

上午,记者见到了张先生,
他说自己跟妻子肖女士正在闹离婚。

d31e34aa4f05674c7ea2e58caa33a4fe.jpg

就在上个月初,
他跟肖女士吵了一架,
之后肖女士就离开了。

c038ccba434842c8ee4a10601a4aacb5.gif

为了见回老婆,
张先生想了一个办法,
他从湖南老家将儿子和女儿带来了中山。

1d16798edea6963c87364ba26788091b.jpg

aee4c1bea4a018fd0d4ce741b7a20363.jpg

7月22日,
张先生将两个孩子放到了
五桂山公安分局,
没想到......

70c1fb9cb2ac6f8824311225af328357.jpg

fd4d2d235b46f54fa6efbddfc7eea5d2.jpg

  张先生 报料人 :我女儿是10岁 ,儿子是9岁,我就是把两个孩子扔到公安局里面去,我是要她(肖女士)出来见面,没想到公安局直接打个电话给她(肖女士),就把孩子给接走了。

  张先生说,他老婆借机接走孩子之后失联,之后他一直在长命水一带寻找,但一直没找到他们的踪影。

b66f56f7ac56b6edb9a38464eaa0ebb2.gif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呢?记者也来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警方则告诉记者一个让人震惊又无奈的消息!

  原来张先生曾经数次将他的两个孩子“放在”派出所以及当地公安分局,然后一走了之,之后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fbfd90feb8b5faf9133303bf16612ad3.jpg

无奈之下,警方只好通知肖女士将孩子接走。
1d468fd11d1c2d8e7ec3a08f48c87ceb.jpg


  而警方也从肖女士方面获知,肖女士会将两个孩子带回湖南老家,然后再联系张先生处理他们之间的事情。

875bfdc8df8b7b0536cf76a4528914b0.jpg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中山也有发生过,就在上周我们报道过一个三岁的男童被“遗弃”在坦洲街头。

8aec6c782b5a140ce7b80fa3e682db48.gif

  几天之后男童父母终于将孩子接走的新闻。而“遗弃”孩子的原因,也是因为夫妻闹离婚。

98a06f391e75e5a4e365efdaab57aaa4.jpg

  有律师表示,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

28e96d7281fa2776c51b778078085bbc.jpg

  小编想说,两夫妇之间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不能当面解决?用孩子作为“诱饵”将妻子引出来,还算男人吗?幸好警察同志及时将孩子的妈妈找到,不然孩子出了什么事情,那就真的不堪设想!你作为父亲良心过意的去吗?

来源:城市零距离  
发表于 2017-7-26 15: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种人最可恨也最可怜,永远只会感叹自己为什么不遭人喜欢,却不去想背后的原因
发表于 2017-7-26 15: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唉!还是男人么?离了多自由啊
发表于 2017-7-26 15: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小朋友系无辜的
发表于 2017-7-26 20: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脑子被驴踢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触屏版|APP|服务条款|隐私政策|坦洲论坛 - 中山坦洲人潮网旗下论坛™ ( 粤ICP备14077928号-2|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443号 )百度谷歌

GMT+8, 2024-4-27 13:25 , Processed in 0.072623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