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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中山多个镇区公告“所有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

鍙戝竷: 2020-2-07 11:45   鏉ユ簮: 中山网   鏌ョ湅: 54娆    鍒嗕韩鍒

继昨日火炬区、翠亨新区发布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公告后,坦洲镇、民众镇、大涌镇也相继发布公告,明确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规定,对所有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

坦洲发布

各物业服务企业: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求,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小区)实施闭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定时消杀。

二、 小区业主、住户进出一律实行体温检测。

三、 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 小区业主、住户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一律同时向物业管理处及社区报告。

五、 发现小区业主、住户出现发热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六、 小区业主、住户一律不得串门、不得集聚。

七、 小区业主、住户出门一律戴口罩。

八、 小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九、 拒绝接受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坦洲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5日

民众发布

为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实施疫情属地防控“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全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目前仍在疫情发生地的人员一律暂缓返回我镇。

二、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我镇的人员,一律到所居住的村(社区)进行登记,并自觉落实居家隔离,否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居家隔离人员一律禁止离开房间或接受探访,采取单人单间自我隔离,房间加强通风,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移出隔离区。

四、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广大居民发现疫情发生地返镇人员及未执行居家隔离人员,一律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全镇居民必须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公共场所一律戴口罩。

五、各类小区一律采取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小区定期开展消毒。

六、落实出租屋管理责任,房东及时向流管办报告疫情发生地返镇租客情况,对刻意隐瞒、迟报、漏报防疫线索,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追究房东、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责任。

七、所有企业必须采取足够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如有员工从疫情发生地返回,一律向政府报告,并接受隔离观察14天。

八、学校开学时间严格按规定执行,滞留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师生、职工暂缓返校,从湖北返回的师生、职工坚决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各学校务必在开学前做好校内清洁消毒工作。

九、全镇各餐饮单位(含早餐店、饮品店等)一律暂停开放大厅和茶市等堂食服务,禁止餐饮单位和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餐饮提供服务。

十、全镇宗教场所、文体场馆、景区景点、娱乐场所和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民众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大涌发布

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大涌镇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全镇各村(社区)、小区、单位、出租屋、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外来人员须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我镇在主要干道对进入大涌镇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排查,如有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旅居史的要主动报告登记。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或拨打镇防控热线(0760-87725146)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视情对小区、出租屋、厂区宿舍、住宅楼单元、民宅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须在抵达大涌镇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或拨打镇防控热线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非涉及疫情防控所需或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大涌。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全镇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违反本管控规定的,将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大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责任编辑:王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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