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劳人仲案字〔2018〕4292号-裁决公告
鍙戝竷: 2019-2-01 17:59 鏉ユ簮: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鏌ョ湅: 39娆 鍒嗕韩鍒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中山市宝昇家具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雷建文与你方关于解除合同纠纷案件(中劳人仲案字〔2018〕4292号)已作出裁决。因无法以《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㈠款规定的方式向你方送达裁决结果,依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㈢款之规定,本会现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对被申请人作缺席裁决如下:被申请人须于本裁决生效后即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35700元。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请你方自本会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地址:中山市东升镇东港大道24号之一,联系电话:2222232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来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