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劳人仲案字〔2018〕3769、〔2018〕3770号-应诉公告
鍙戝竷: 2018-10-11 10:04 鏉ユ簮: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鏌ョ湅: 37娆 鍒嗕韩鍒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山黄圃分公司:
本会受理吴志华、梁泽华与你方关于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劳人仲案字〔2018〕3769、〔2018〕3770)。因无法联系你方,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㈢款之规定,本会现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详情如下:
开庭时间
2018年11月26日(周一)上午09:30
开庭地点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交警大队后侧黄圃人社分局 仲裁庭
仲 裁 员
庄喜儿、吴宏斌、刘丽君
备注:
⒈ 本会决定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间中止对本案的审理,该期间不计入本案审理期限内;
⒉ 请你方自本会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交警大队后侧黄圃人社分局(联系电话:23229169)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材料,逾期不来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⒊ 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