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劳人仲案字〔2019〕6189号-决定书公告
鍙戝竷: 2020-3-25 20:52 鏉ユ簮: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鏌ョ湅: 54娆 鍒嗕韩鍒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中山市四季家服装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杨重德与你方关于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劳人仲案字〔2019〕6189号)已作出仲裁决定。因无法以《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㈠款规定的方式向你方送达仲裁决定结果,依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㈢款之规定,本会现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申请人于2019年12月31日向本会提出撤回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会决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请你方自本会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联系电话:87329842)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不来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