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办事指南
鍙戝竷: 2019-5-13 08:27 鏉ユ簮: 人才招聘市场 鏌ョ湅: 800娆 鍒嗕韩鍒
一、事项名称
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二、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7〕102号)
三、办理范围及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能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企业:
1.符合本市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且达到小型企业以上规模;
2.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能有效开展见习训练管理;
3.企业和在职职工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严格遵守国家对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方面的有关规定;
4.能持续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且年度见习训练岗位不少于10个。见习基地当期接收见习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0%。
四、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籍16-24岁失业青年。
五、见习政策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每月应提供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见习基地支付生活补贴后,政府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
◆就业见习留用补贴。见习基地吸纳见习期满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见习基地留用补贴。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对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给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 元(按实际参加见习期限给予相应补贴)。
六、办理材料
(一)《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证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注: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请程序
符合见习基地条件的,可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rsj.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授予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八、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材料受理、审核)
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10楼1012室
电话:(0756)2125692
(二)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材料受理)
地址: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5楼502室
电话:(0756)8582226
附件1: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