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ŵ¼һ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缴费费率降低!下月起实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26 16: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潮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为深入贯彻党的20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关于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工作部署和《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我市自2024年4月1日阶段性降低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动中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为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单位、参保人。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工伤残退职工、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残疾军人、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费年限(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缴费人员)的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同步实施。

48fda2584ffd3721de6a3ddec8762e09.png
▲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阶段性降费调整前后对比表(点击可放大)




二、降费标准



阶段性降低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由7.8%(含生育保险)下调至7.3%(含生育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5.0%下调至4.5%,个人缴费部分和生育保险缴费维持不变。




三、实施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时,由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另行发文停止执行。国家和省另有相关政策安排时,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来源:中山医保

发表于 2024-3-27 22:5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很好
发表于 2024-3-27 09:0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好事
发表于 2024-3-27 08:5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24-3-27 00:2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澳门
收到
发表于 2024-3-30 07:35: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24-4-1 22:0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收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触屏版|APP|服务条款|隐私政策|坦洲论坛 - 中山坦洲人潮网旗下论坛™ ( 粤ICP备14077928号-2|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443号 )百度谷歌

GMT+8, 2024-4-27 18:48 , Processed in 0.060022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