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ŵ¼һ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预置软件无法卸载?新规出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15 15: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潮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4日发布通告,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通告指出,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一、通告所称预置应用软件,是指由生产企业预置,在移动智能终端主屏幕和辅助屏界面内存在用户交互入口,为满足用户应用需求而提供的、可独立使用的软件程序。

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三、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四、基本功能软件限于以下范围:

(一)操作系统基本组件:系统设置、文件管理

(二)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多媒体摄录

(三)基本通信应用: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

(四)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应用商店

实现同一基本功能的预置应用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五、生产企业应完善移动智能终端权限管理机制,提升操作系统安全性,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预防在产品流通环节发生置换操作系统和安装应用软件的行为。

六、生产企业应按照《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有关规定,保证预置应用软件安全合规,明示所提供预置应用软件的相关信息,履行登记、审核、监测、留存、下架等全链条管理责任,完善投诉受理制度等服务保障措施,及时处理用户投诉,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加强对预置应用软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通告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八、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人民网、网信中国
发表于 2024-4-5 00:04: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澳门
這樣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触屏版|APP|服务条款|隐私政策|坦洲论坛 - 中山坦洲人潮网旗下论坛™ ( 粤ICP备14077928号-2|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443号 )百度谷歌

GMT+8, 2024-4-27 18:11 , Processed in 0.054527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