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ŵ¼һ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政务动态] 胆真肥!坦洲多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24 10: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潮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罚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
烟花爆竹制品?
罚!罚!!罚!!!

59a1da86a3bbe7a5e179a864b245b5cc.gif

坦洲镇近期查获6宗涉嫌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线索,经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制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制品,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89009e469d5c56d6e262bb1fcd783c00.jpg

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2万元,并没收所有烟花爆竹制品。


ffced79d066eee8a970195947b3362e8.jpg

a4d1c96d300d5fc41bdaf8db72cc4655.jpg

温馨提示

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原料,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是受到严格管控的危险物品。因此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更会给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带来隐患
希望广大商家合法合规经营
切勿以身试法

81245aa76e935c438553cd97482793ec.jpg
来源:坦洲发布
发表于 2021-5-24 12: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些东东太危险了,拿了证也不会降低它们的危险性,应该找一个远离民居容易救火的地方专门建一条危险品销售一条街,现在做这种生意不受网上平台影响,能来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触屏版|APP|服务条款|隐私政策|坦洲论坛 - 中山坦洲人潮网旗下论坛™ ( 粤ICP备14077928号-2|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443号 )百度谷歌

GMT+8, 2024-4-27 19:43 , Processed in 0.067125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