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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不戴口罩还打人
中山父子三人齐齐刑拘!
事发中山市农产品交易中心 一商户因不服从管理 与市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商户父子三人齐上阵 导致工作人员受伤 西区公安迅速出手 果断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6月26日,中山市农产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何某某在工作中,发现一商户未按市场管理规定佩戴口罩,且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便上前劝说。该商户徐某强不仅不听劝,同时还对何某某进行推搡,继而两人发生肢体冲突,最后徐某强将何某某按压在地进行殴打。经旁人多次劝说,徐某强才松开对方停止殴打。
正当其他工作人员与商户徐某强协商时,徐某强的父亲徐某礼和弟弟徐某治闻讯赶来。他的父徐某礼手持木棍,试图殴打工作人员,被在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制止并夺下木棍。
弟弟徐某治见状后,便驾驶一辆七座小汽车冲向工作人员,被到场的民警及时制止。
在整个过程中,造成工作人员何某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伤势达到轻伤。
案发后,西区公安高度重视,迅速将徐某强、徐某礼、徐某治等人带回沙朗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讯,徐某强等父子三人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目前,西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父子三人依法刑事拘留。
你惹不起的寻衅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寻衅滋事罪,主要破坏的是社会秩序。行为主要表现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罚方面主要有两档:1、有上述四种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