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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芋圆丸子 于 2020-3-16 08:50 编辑
受疫情影响,大家都宅在家,
但是不能阻止买买买的热情,
除了网上购物平台,
不少商家也推出了线上服务,送货到家 没有亲自到场,商品没有接触,
没有试用、试穿,难免会有不如意的地方,
那如果,这过程中,
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
该怎么办呢?
别着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了,
一大波“保护盾”正在赶来…… 消费者享有哪些权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
哪些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 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 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 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 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 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 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当自己的权益是已经受到侵害时, 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自己的消费权益?
维权途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会遇到哪些雷区, 有可能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日常消费四大警示
01、注意模糊宣传
一些商场张贴的海报大肆宣传“满300返200”“满200返120”等,让消费者一看非常动心,但实际购物之后才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参加活动,一些特价商品、名牌、化妆品等不参加活动。
02、注意商品标价 在商品的标价上,活动期间往往标注99、199、299元等,同时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或者直接将参加活动的商品价格人为抬高,优惠折扣虚假。
03、注意返券期限
在返券的使用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回的购物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能全场通用;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返券活动期间最后一天所得返券只限当日使用等。
04、注意三包责任 有些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于打折处理商品,逃避或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义务。有些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
网购遇到不诚信卖家,
买到假药或不安全食品,
被垃圾短信骚扰…遇到这些情况,
怎么投诉最直接、最有效?
81个投诉举报电话
购物旅游、金融服务、交通出行…
总有你能用到的!
最后还有一句话要提醒大家: 不忘索要发票、小票等凭证, 这些不仅是购物的凭证, 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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