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ŵ¼һ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只是在微信群说了这6个字,就被判了9个月!原来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19 11: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潮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只是在微信群说了这6个字,就被判了9个月!原来是......

31岁的外来工张某
怎么也没想到
因为自己在微信群里说了一句玩笑话
竟被追究刑事责任……

fccbfcb6fd60393aa7c0ebc35cf58140.gif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审理
张某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一案

案件回顾

一天晚上,张某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某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大家没有任何回应,继续聊其他话题。

随后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张某,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机和电脑,发现除了微信群发布的那句话外,张某没有其他关于恐怖主义的言论。

最终,因被告人张某法制观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内以发布信息的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其被抓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不能认定为情节轻微。


c97b1b14709003bdb0cdfe8b21d93a09.jpg


最后,法院判决张某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九)》
新增的罪名

2bd9da70f085003d9054161c80464810.jpg

无独有偶
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人
因为散布极端言论被抓

北京男子王某将一段含有暴力恐怖等内容的视频发布在自己的QQ空间,引发多人次浏览、转发、评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宣扬恐怖义、极端主义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山东临沂24岁男子林某微信群散布“要弄点炸弹去炸天安门”的个人极端言论,由于该言论涉嫌实施爆炸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通过以上案例,所有人都应该引以为戒,在公共场所、公共网络平台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

0dff8206210f4aabd7b2a6ec3aecf9db.gif

那么散布极端言论会受哪些处罚呢?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坦洲综治
发表于 2019-12-19 13: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开玩笑的话,如果这样判了他,以后可能真的多了一个恐怖分子,改造思想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只能让它隐藏得更深而已,监狱的作用力就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增加犯人对法律的畏惧不敢犯事,所谓的教育好了,另一个方向就是让他走上极端,看似是五五波的南辕北辙,但实际多是坏的那个方面可能性更大,或许是我对事物的态度一向过分悲观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触屏版|APP|服务条款|隐私政策|坦洲论坛 - 中山坦洲人潮网旗下论坛™ ( 粤ICP备14077928号-2|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443号 )百度谷歌

GMT+8, 2024-4-26 10:19 , Processed in 0.072807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