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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吴佬 于 2019-12-5 11:36 编辑
最高补助900元/月!
首批原民办及代课教师将获生活困难补助
日前,市教体局公示了我市2018年、2019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名单(第一批)。根据公示名单,2018年全市共有2583人符合补助发放条件,2019年度全市共有2736人符合条件,其中2018年坦洲符合补助发放条件有145人,2019年坦洲符合补助发放条件有153人,最长核准工作限的为28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144号)的要求,在镇(区)教育部门会同镇(区)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经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各镇(区)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了符合2018年、2019年补助发放条件的原民办及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名单。
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2—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4—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6—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8—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目前名单正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公示。
具体名单(坦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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