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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多所民办学校提出取消“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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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9 15: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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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吴佬 于 2019-11-9 15:35 编辑

关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拟定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征询了各镇区、市有单位,各民办学校和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集公众意见情况

  2019年10月17日,通过中山市政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等网站,公布《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布了意见反馈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截至11月4日止,未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征集各镇区、相关职能部门及民办学校意见情况

  2019年10月18日,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印发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各镇区及有关单位、72所民办学校征集意见,收到4镇区和32所民办学校的反馈意见,具体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反馈意见、建议和采纳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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