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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坦洲镇关于涉黑恶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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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5 15: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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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关于涉黑恶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实现平安坦洲目标,现将有奖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且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至20万元;
(2)举报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且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
(3)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由公安机关以恶势力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2千元至2万元;
(4)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镇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2千元至2万元;
(5)查证属实,有关人员被逮捕的“保护伞”线索,奖励2千元至2万元;
(6)经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与者、恶势力犯罪集首要分子的,奖励人民币2千元至2万元;
(7)举报吸毒、贩毒或容留吸毒等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奖励人民币5百元至3万元。
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相关线索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发放奖金。

三、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地址:
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82号综治维稳办101室。
(2)举报电话:
0760-86282802(坦洲镇扫黑除恶办公室);110、
0760-23183939(坦洲镇公安分局);
0760-86736378(坦洲镇纪委);
0760-86287223(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3)举报邮箱:
tzzpab@163.com(坦洲镇扫黑除恶办公室);tzga83939@sina.com(坦洲镇公安分局)。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镇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解释。

                       
坦洲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发表于 2018-5-28 18: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是市里的信访不敢举报啊,举报到镇里的,那些关系大的一下就知道了 ,全家灭口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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