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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吴佬 于 2016-2-4 09:14 编辑
昨天我们报道了20岁小伙聪仔,患有神经纤维瘤多年,如今病重无法医治。聪仔就希望,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帮助有需要的人。昨晚, 中山市人民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就去到聪仔家里。
李福灵 中山市人民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你们家里有没有遗传病? 聪仔爸爸:没有。 李福灵 中山市人民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做过化疗吗? 聪仔爸爸:没做过化疗。
聪仔的妈妈说,捐献器官是聪仔自己的意愿。而现在聪仔的意识,时而清醒时而模糊,但内心里却一直保留最原始的想法,就是有需要就会叫妈妈,仿佛回到了幼儿时期。
就算聪仔没有需求,妈妈也会时常坐在儿子床边,拉着他的手,她知道与儿子如此亲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捐献器官,在他们广西老家的村里面,聪仔还是第一个。虽然遭受非议,但是他们还是尊重孩子的选择,坚持完成儿子的愿望。
聪仔妈妈:不舍得,他愿意的,我也就愿意了。他爸爸说我什么事都看过,因为他爸爸是退伍军人,也是一个党员。
李福灵 中山市人民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我们中山市捐献这种案例,根本没有做过。他这种病,有可能细胞会侵犯到内脏的神经。如果侵犯到肝脏、肾脏、心脏那些,有可能就捐献不了了。 李福灵说,他们还需要查阅相关资料,如果确定聪仔的器官可以捐献,他们会尽快安排聪仔入院重新检查。进行器官捐献的病人,入院期间费用全免。尽管不一定能捐成功,但聪仔父母当着医生的面,签下了器官捐献同意书。
来源:城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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