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发布: 2015-9-21 10:34 来源: 中山坦洲政府网 查看: 806052次 分享到
一、事项名称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二、办理对象
申请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三、设定依据
1. 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交通部令2009年第3号《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3. 粤交运[2006]8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
4.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4号公告《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四、申请条件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体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一)设施条件
1. 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 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二)人员条件
1. 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 聘用专业人员须签订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建立人员档案。
(三)企业组织条件
1. 有完善的企业章程;
2. 有合法的法定代表人;
3. 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五、办理材料
1. 填写好的《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原件);
3. 经营场地土地、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 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6. 企业章程及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验原件);
7. 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8.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六、办理地点
坦洲镇交通分局办事窗口
地址:坦神北路103号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86651420
十、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交通运输分局受理→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出证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交通运输分局受理→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出证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