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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有人租上租?二手房东只收租不管安全?最高可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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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17: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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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上租?二手房东只收租不管安全?最高可罚5万元!

  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近期,坦洲镇应急管理局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复查“回头看”行动,全面落实隐患问题闭环处置。

  坦洲镇应急管理局在对某小型工业园区进行走访检查时,发现该园区存在租上租且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该园区归某铭板有限公司所有,其将空余的生产场所出租给三家企业,其中与两家企业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剩下一家物业公司在该铭板有限公司多次催促下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一直没完成签订。

  针对上述情况,坦洲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物业公司以及其所承租、分租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将承租的生产场所分租给8家企业,均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进行对分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以及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当场向该物业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物业公司和承租方、分租方均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将执法检查情况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跟踪处理。

  接下来,坦洲镇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隐患问题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普法课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要求: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明晰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来源:坦洲镇政府网
发表于 2022-8-17 21:45: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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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22:1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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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2-8-18 08:24:18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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