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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晚上 欧莱雅先后3次登上热搜TOP5
5个话题累计阅读量超过5亿人次 什么概念?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中国网民规模总共才9.4亿 欧莱雅何以让舆论“火山爆发”?
热搜复盘 面膜“存差价”,客服神回复
在欧莱雅联合李佳琦的一场直播里 一款安瓶面膜共计50片,售价429元 并且在前期的宣发中,欧莱雅号称全年“全年最大力度”(优惠)
然而几天后,这个价格就惨遭“打脸” 由于欧莱雅发放了大量优惠券 在直播间预售买的面膜远远贵于双11现货
对消费者来说 核心诉求是希望能够退补差价
而欧莱雅回应称 双十一期间店铺活动多样 每位消费者参与的活动不同,所领取的优惠券也有所不同 并建议退差价的消费者提供录屏证据
而据黑猫投诉,欧莱雅客服的最新解释是—— “李佳琦说是低价就是低价的吗,李佳琦也是个打工人而已。根本不能退差价。”
随后,李佳琦直播间表示,将在此事解决前暂停与巴黎欧莱雅官方旗舰店的一切合作。
同时,薇娅直播间也将暂停与巴黎欧莱雅品牌任何形式的合作,直至此事妥善。
投票表态 超九成受访网友“SAY NO”
你能接受欧莱雅关于面膜差价的回应吗?
21网调实验室发起了系列投票 短时间内,超过2000人次的网友表达了态度 结果显示 仅不到4%的投票网友表示可以接受
网友辣评 “欧莱雅虚假发货”
微博投票留言区炸开了锅 有网友表示:录了也不保价 还有网友吐槽:双十一网购套路太多......
值得注意的是 多位网友的“槽点”不局限于差价问题 他们向21网调君反映“欧莱雅涉嫌虚假发货”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有网友就向21网调君表示: 你不买不就啥问题都没有
律师说法 是正常的营销行为,还是涉嫌欺诈?
对于“欧莱雅面膜风波”,热闹背后,有哪些法律思考?在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看来,商家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如果商家仅仅是“不同优惠券不同价格”“不同直播间不同价格”,只要价格在合理的区间,那就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不构成欺诈。但如果宣称“全年最大力度”(优惠)后推出更低价格的商品,那么这种行为不仅涉嫌欺诈,还违反了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而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则认为,关键在于推出优惠活动的商家是否是同一个经营主体。“同一个品牌,往往会有不同的经营主体,比如直营店和加盟店,同时搞了不同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比‘最大优惠还优惠’的售价,不构成欺诈。”
陈小虎表示,假如与直播间合作的欧莱雅品牌商家和后期推出优惠券的商家系同一个经营主体,此时才涉嫌虚假宣传。
假如标价并未低于此前承诺的最低售价,但使用优惠券后的价格更低,此时商家是否还构成虚假宣传?对此,陈小虎表示,还要看优惠券是否设定了领取条件、使用条件,如果没设置条件,将涉嫌虚假宣传,如果设定了条件,则依然还是正常的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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