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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工作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要求,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中山市将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中山市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二、实施事项 包括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事项。
三、所须材料 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均为非中山市户籍的,须带齐以下材料原件: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 1、男女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户籍证明和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其中一方的中山市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3、男女双方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 1、男女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户籍证明和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其中一方的中山市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3、男女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4、男女双方结婚证。
四、注意事项 (一)“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仅限于市婚姻登记中心可以办理,镇级婚姻登记机关暂无法办理。 (二)“跨省通办”事项不包含: 1、补领婚姻登记证; 2、婚姻档案查询; 3、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 (三)为避免人群密集,办理婚姻登记需进行网上预约,根据省有关通知精神,5月31日起可网上预约。预约方式如下: 1、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中山民政”进入婚姻登记预约系统预约。 2、预约成功后建议先根据网上指引自行核实相关证明材料,避免无法成功办理登记业务。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凤鸣路兴中广场C座4楼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 电话:0760-88926388
特此公告。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8日
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