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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还敢上路?中山交警“锁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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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5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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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一旦被注销、
吊销或者被暂扣,
在未重新获得驾照前,
是不能开车上路的
对于这样的司机,
我们统称为“失驾”人员

中山交警辞典


释义:“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但总有一些人不当回事,
心存侥幸继续驾车上路行驶,
以为不被交警抓到就没事……

中山交警对隐患驾驶人
进行集中研判,
排查出43名“失驾”
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驾驶员。

还在全力查处
因酒驾醉驾、超分等
“失驾”人员在驾驶证暂扣、
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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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警将逐人逐车制定查缉方案,
调集精干力量落实查缉工作,
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从你“失驾”的那一刻起,
交警蜀黍就已经盯着你了,
只要你还敢开车,抓你没商量!

根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
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
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
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
不得驾驶机动车。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山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
“失驾”期间,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去触碰方向盘!
另外要及时关注自己的驾驶证状态
和车辆违法情况,
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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