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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ane-Yang 于 2017-12-19 16:10 编辑
一、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三、办理对象
申请人一方为坦洲镇户籍的居民。
四、申请条件
1.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 双方自愿而且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 申请人有一方为坦洲镇户口;
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 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五、办理材料
1. 本人户口簿(家庭户口簿请提交整本,集体户口只需要提供本人户口卡)和身份证的正本及复印件(A4纸尺寸)
2. 近期双人半身免冠合照3张(照片背景为红色,粘贴尺寸长X宽:60X40mm)
六、办理地点
坦洲镇社会事务局(坦洲镇坦神北路95号,智诚酒店对面)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星期六上午(8:30-12:00)专门办理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 网上预约成功的业务,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电话
0760-86210300
九、办理流程
申请人取号——申请人提交相关证照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查证照材料——(材料合格)申请人填写相关声明书——婚姻登记员打印相关审查处理表及证书——申请人缴纳工本费——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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