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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法院打造少年审判“温情模式”

发布: 2018-10-12 10:08   来源: 中山网   查看: 45次    分享到

  10月10日,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市中级法院打造少年审判“温情模式”获认可。近年来,中山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温情审判”模式庭前注重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庭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庭后健全回访帮扶机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模拟法庭“落槌”,法治信仰入心

  今年8月,中山市27所普通高中全部新生封闭进驻国防教育基地,参加了为期七天的新生集中军训。期间,每校均要举办一场“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新生军训与模拟法庭相结合,已成为我市高一新生一门“必修课”。

  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两级法院在多年来的少年审判实践发现,相比庭中教育和庭后帮教,成本低、效果好庭前的延伸教育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健康成长更具现实价值。为此,我市法院在庭前开始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模拟法庭落槌、法治信仰入心。从2016年开始,“模拟法庭”走进中山市高一新生军训大营。三年来,全市累计举办58场“模拟法庭”,参加演出和旁听观摩的学生达6.2万人。这种参与式、体验式教育,让学生对法治精神有了切身体会。

  与此同时,中山法院将电影搭台、普法唱戏,讲好法治故事。中山法院干警自编自演微电影《重生》《模拟法庭》《桔梗花开》均获得全国、省市奖项。三部微电影让学生以看得见、记得住、听得到的方式,感受法治精神,把蕴含在个案中的法律知识传递给广大受众。

  圆桌审判传递关爱,心理干预解开“心结”

  在专门的少年审判庭设置圆桌,拉近法官与未成年人距离,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和恐惧情绪,适时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圆桌审判成为两级法院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的“标配”。

  三年来,全市法院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对492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庭审和帮教,以柔性司法换来刚性效果。2016年-2018年6月,中山两级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00件,判处未成年人刑罚665人。

  对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中山法院并不是一判了之。2016年开始,我市法院试水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心理咨询、评估、疏导和矫正,为迷途少年提供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和人生规划。

  “法律问题和心理问题往往相辅相成,不少刑事案件,最初是心理问题,最终演变为人际和利益冲突,针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心理介入,指引其认识症结,能体现对其的关怀,帮其树立信心以免将来重蹈覆辙。”中山法院心理咨询师吴远芳说。

  此外,我市两级法院在少年审判-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实行合适成年人制度,两级法院近三年为417名未成年人指定辩护,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424件。对条件适合的未成年被告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健全回访帮扶机制,

  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回归社会

  2017年3月,刚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阿明因开“玩笑”盗窃朋友轿车触犯刑法,法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他宣告缓刑,及时启动前科消灭制度。考虑阿明从善意愿,林慧娴法官多次与学校沟通,专程带着阿明赴广州,协助其办理复学手续。中山法院严格执行前科消灭制度,2013年至今共对1012件案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此外,我市两级法院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加强回访帮扶,注重审判和社区矫正无缝对接。其中,中山第一法院2016年至今回访帮扶90多名失足少年。其中一名失足少年阿明(化名)事后给法官的感谢信说:“这次事件让我最为感触的是,法院对我们青少年是这么关心和帮助,以后我将用行动来努力服务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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