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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上调5%,补发部分拟本月底前到账

发布: 2018-8-10 10:27   来源: 中山网   查看: 14次    分享到

  8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广东养老金调整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据悉,此次调整的平均增幅达5%。

  记者了解到,2017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本次调整范围内。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加发50元。挂钩调整方式包括: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另外,倾斜调整部分划分“向高龄人员倾斜”和“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两大类。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后,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增幅为5%左右,中山的情况也一样,全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由于退休人员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年龄不同等原因,实际调整后的养老金增长幅度也会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例如:对于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因定额调整50元占本人养老金的比例较低,加上定比调整和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后,养老金总体增幅可能达不到5%;对于养老金水平较低的人员,因定额调整50元占本人养老金的比例较高,则养老金总体增幅将超过5%。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今年1至8月上涨的养老金拟于8月底前补发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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