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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2018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开始了

发布: 2018-3-28 11:02   来源: 珠海新闻网   查看: 73次    分享到

近日,笔者从香洲区教育局了解到,香洲区2018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6日至4月3日)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6月20日至6月28日)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香洲区、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区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在市及相应的区级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

  据了解,香洲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第一阶段:3月26日—4月13日;第二阶段:6月20日—7月6日。体检指定医院为香洲区人民医院(地址:珠海市前山兰埔路178号,联系电话:8661607),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体检需空腹进行,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00-12:00时(节假日除外)。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照片与网上申报所提交的电子版照片及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照片同底)。《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统一在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须张贴申请人相片,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请申请人员在具备其它各项认定条件后,再做体检。

  申请指南:香洲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一)网上申报(3月26日至4月3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1.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 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网上申报时还需注意:

  1. 上传的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该照片与纸质申请表照片同底。

  2.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号及密码。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3. 申请人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已完成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提交在网报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手工填写或非网报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效。(请在照片处粘贴大一寸照片,要求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二)受理认定

  1. 受理认定时间:

  4月4日至4月13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 受理认定地点: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综合楼307室。

  ◆第二阶段

  (一)网上申报(6月20日至6月28日)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二)受理认定

  1. 受理认定时间:

  6月29日至7月6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 受理认定地点同上。

  ▲资料提交及相关要求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登录本人网报页面打印,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和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鉴定证明要提前做,因鉴定时间较长);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张贴的照片与网报电子版及申请表的照片同底;照片必须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否则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提交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9)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将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装入自备的纸质档案袋中,并将《香洲区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4)贴于档案袋正面。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项材料经审核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个人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记者:蔡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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