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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时间有调整

发布: 2017-3-07 11:28   来源: 中山楼市网   查看: 53次    分享到

日报讯 今年流动人员积分制申请政府公租房截止时间提前至4月15日,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往年流动人员申请政府公租房截止时间都是4月30日,今年不仅时间有所提前,而且申请条件有所变化。

据了解,今年我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申请公租房已从1月15日开始受理,根据1月份新修订的《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流动人员申请政府公租房准入标准取消了申请人家庭无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或违反计划生育子女已接受处理的要求,今年中山仍为流动人员提供500套保障房。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源管理和镇区服务部副部长朱达磊介绍,从1月15日起,凡有需申请政府所属公租房的流动人员,可到工作所在流动人员管理服务部门提出积分申请。“根据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上月在中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山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及自有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并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申请承租政府所有公租房。”

据介绍,2011年《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我市住房保障范围从户籍人口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2013年开始接受通过积分制申请政府所有的公租房。截至2016年底,全市通过积分制申请公租房共受理705宗,经审核符合条件获得我市住房保障资格679宗,其中128户流动人员家庭成功获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欢迎报名加入中山网深中看房团、中山看房团,电话报名:0760-88361129 1868935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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