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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上路行驶

鍙戝竷: 2015-9-21 10:34   鏉ユ簮: 中山坦洲政府网   鏌ョ湅: 727668娆    鍒嗕韩鍒

一、事项名称

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上路行驶

二、办理对象

企事业单位、个人

三、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2.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

2. 铁轮、履带等有损路面的车辆只允许短途行驶公路;大型机械行驶公路已采取了公路防护措施和交通安全措施。

3. 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

4. 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五、办理材料

1. 《路政许可申请书》(填写好所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书面申请书+书面安全承诺书。

3. 车前45度角和对角线车后45度角,车辆清晰彩色照片(4R或4D)各一张。

4. 车主身份证明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5. 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

6. 载货后车货总体示意图,标出车辆外廓尺寸、货物外廓尺寸、车货总体尺寸(长宽高)和货物重心位置。

7. 有关部门意见(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需有收费公路业主书面意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六、办理地点

坦洲镇交通分局办事窗口

地址:坦神北路103号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86651420

十、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行政服务窗口受理→前置审核→领导审批→签订路政协议→颁发许可证 。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行政服务窗口受理→前置审核→领导审批→签订路政协议→颁发许可证 。

十一、收费标准:

对公路及路产造成损坏的,应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根据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粤交路[1998]38号),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增补公路路产赔偿项目标准的通知》(粤交路[1999]263号)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标准执行赔偿。

表格下载:

路政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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