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劳人仲案字〔2019〕5910、〔2019〕5911、〔2019〕5912、〔2019〕5936、〔2019〕5937号-变更开庭时间及中止公告
鍙戝竷: 2020-2-25 10:04 鏉ユ簮: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鏌ョ湅: 75娆 鍒嗕韩鍒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中山市鑫跃电器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严柳清、周巧、廖小兰、覃小兰、曹强与你方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中劳人仲案字〔2019〕5910、〔2019〕5911、〔2019〕5912、〔2019〕5936、〔2019〕5937号)。本案原定开庭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会决定延期开庭,并决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4月9日中止对本案的审理。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㈢款之规定,本会现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开庭时间通知书。详情如下:
开庭时间
2020年4月10日(周五)上午09:00
开庭地点
中山市南头大道西108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 仲裁庭
仲 裁 员
梁丽芬、黄权发、何培民
备注:
⒈ 本会决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4月9日期间中止对本案的审理,该期间不计入本案审理期限内;
⒉ 请你方自本会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中山市南头大道西108号(联系电话:22511505),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材料,逾期不来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⒊ 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