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中人社监字〔2019〕第00726号)
发布: 2020-1-19 14:27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看: 60次 分享到
何应接(身份证号码:452427199106014311):
我局查处你骗取社会保险金一案时,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中人社监字〔2019〕第00726号)至你住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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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pdf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