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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中人社监字〔2019〕第14076号)

发布: 2019-11-18 08:51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看: 66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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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黄圃分局查处你拖欠工资一案时,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中人社监字〔2019〕第14076号)至你住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pdf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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