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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中人社监字〔2018〕第05011-2号)

发布: 2018-3-20 08:59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看: 61次    分享到

欠薪人:杨晓平(承建项目:中山清华坊项目一期木工班组)

身份证号码:500243198311196035

经营场所:中山清华坊项目一期工程

住址:重庆市彭水县高谷镇群峰村4组

联系电话:18998579177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2018年2月12日我局南区分局接到中山清华坊项目一期工程杨晓平木工班组冉某、李某等员工投诉,反映你无法联系,拖欠工人工资。经初步调查,广州桓科建筑有限公司承接了中山清华坊项目一期工程,并将该工程2号楼模板安装工程分包给你,你招用多名工人进场施工。2018年3月8日起,你不知去向且无法联系,涉嫌拖欠冉某、李某等11名员工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份期间工资,共计199500元。我局南区分局多次联系你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均未果。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8年3月23日15:00前到我局南区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南区银潭中路6号

  联系人:王韬 周颖文    

  联系电话:0760-8889748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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