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进站卡的申请
发布: 2015-9-21 10:34 来源: 中山坦洲政府网 查看: 5774次 分享到
一、事项名称
营运车辆进站卡的申请
二、办理对象
申请营运车辆进站卡配客的经营者
三、设定依据
中府办复〔2006〕152号《中山市公路客运站场功能定位方案》。
四、申请条件
1. 进站卡核发必须符合我市站场功能定位要求。
2. 省际、市际班车须按线路牌核定的站场始发,途中需进站配客的,必须到交通主管部门办理进站卡。
3. 起迄点在珠江三角洲(广州、东莞、珠海、番禺、顺德、江门)途经我市的线路原则上不允许在我市配客。
4. 我市始发的直达班车(含省际、省内)可在起迄点同一班线节点的范围内安排1至2个配客点。
5. 外省、市途经本市直达班车原则上不允许进站配客。
6. 客运班车只能在位于途经我市道路的站场或配客点进行配客,严禁绕道、兜圈配客。
7. 车站(配客点)原有始发或配客班线必须符合站场功能定位配客原则,新增运力(普通班车实载率达60%;直达班车实载率达50%以上,方予考虑新增运力)、班线条件、日发班次、最大接纳进站车辆数的要求,原进站经营者有优先权。
8. 班车配客点数量限制:
(1)市内站场始发的省际普通班车在市内配客点总数不超过3个,省内普通班车不超过2个;
(2)外地途经本市的普通班车在市内配客点总数不超过2个(城区内配客点不超过1个);
(3)城区外站场始发的班车进入城区配客的,只能选择1个配客点;
(4)同一镇区内高等级车站的车辆优先安排进站。
五、办理材料
1. 申请企业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 “与原件一致”章);
2. 中山市班车客运车辆进站卡申请登记表(变更进站卡的填写“中山市班车客运车辆进站卡项目变更登记表”);
3. 客运标志牌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4. 进站协议书;
5. 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6. 申请企业提交汇总表及电子文档。
六、办理地点
坦洲镇交通分局办事窗口
地址:坦神北路103号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 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86651420
十、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交通运输分局受理→市交通运输局审核(交通运输分局审核)→市交通运输局出证 (交通运输分局出证)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交通运输分局受理→市交通运输局审核(交通运输分局审核)→市交通运输局出证 (交通运输分局出证)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中山市班车客运车辆进站卡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