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实施"国五"排放标准时间待定 车商积压"国四"车有望解套
发布: 2015-4-09 08:33 查看: 4525次 分享到
珠三角原定于今年3月1日起统一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珠海众多车商积压的3000辆“国四”车面临滞销。近期,省环保厅宣布延迟实施并由各地市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时间。珠海市环保局人士昨日表示,该局已将珠海市实施时间呈报市政府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
原定时间:3月1日
市民王先生不久前在中山购买了一辆“国四”车并就地上牌,其后打算将它转到珠海,但昨日向市车管所咨询时却获悉不能上牌。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该所此前接获有关部门转发的省环保厅文件,要求自3月1日起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因而“国四”车不能上牌。
据了解,省环保厅2月15日发布《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明确自3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间率先实施“国五”排放标准。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国四”从对应时限起将禁买卖、禁上牌。由于春节长假因素,珠三角汽车经销商实质上只有一星期时间清库存,不少4S店因此措手不及。
“前段时间座谈的时候,全市企业反映‘国四’车大约还有3000辆。”珠海市环保局下属机构珠海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负责人说。以每辆车10万元计算,全市车商积压的车辆价值估计达3亿元。
延期实施:最迟年底
3月27日,省环保厅通知,规定“国五”排放实施标准由各地市政府确定,原则上珠三角各市时间不迟于今年12月31日。新文件将珠三角、其他各市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时间,分别推迟了9个月、一年。
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负责人说,已将珠海市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时间上报给市政府,待审批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市车管所人士表示,待接到新文件后,可为“国四”车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