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中山坦洲人潮网 > 综合资讯 > 通知通告 > 详细内容

关于调整坦洲镇居民生活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布: 2012-9-13 12:49   来源: 中山坦洲政府网   查看: 2908次    分享到

为提高居民节约用水意识,合理使用水资源,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关于调整中山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中价〔2012〕64号)和中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坦洲镇居民生活供水价格的批复》(中价函〔2012〕2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9月1日用水起,对坦洲镇居民生活供水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标准如下:

一、居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学校及集体宿舍用水,从原来的1.65元/立方米调整为1.76元/立方米。

二、趸售用水价格为1.66元/立方米(趸售是指供水公司未接管的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的用水)。

三、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建筑用水、消防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保持不变。

坦洲镇自来水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项目

调整前单价(元/立方米)

调整后单价(元/立方米)

2012年9月1日用水起

居民用水(含学校及集体宿舍)

1.65

1.76

趸售用水

1.65

1.66

非居民用水(包括工业、商业、建筑、消防)

1.99

保持不变

特种行业用水

3.30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打印 | 收藏此页 |  Mail给朋友 | 举报
分享到: 更多

上一篇 下一篇

论坛推荐

  • 活动
  • 新帖
  • 推荐
  • 排行

商家推荐

  • 新店
  • 推荐
  • 点评
  • 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