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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户外活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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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庆 发表于 2009-5-3 21:18:54|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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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声明:
  • 领队的服务是义务的,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无法保障你避免意外的可能,亦不承担任何责任。领队对于线路的行进和更改具有全权。以上预计可能的以及其它无法预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参加者自行评判风险承担能力,审慎选择参加,风险完全自行承担。报名并参加者视为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
  • 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 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 此次为团队活动,为保证大家都能尽兴而归,请坚决服从领队安排,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 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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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 发表于 2009-5-3 21:56:28|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明白!!!!!!!!!!!!!
贞贞713 发表于 2009-5-4 08:08:54|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收到!!!!!!!!!!!!!!!!!
vinson 发表于 2009-5-4 08:42:52|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无错,大家参加活动前要注意这些事情,因为人潮网不是为搞活动而盈利的网站,所以大家要十分注意。
yuki妹 发表于 2009-5-4 10:57:34|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嗯~~~~~~明白~~
msn 发表于 2009-5-4 13:27:09|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明白,清楚,了解``
一文字 发表于 2009-5-4 23:27:11|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肯定,就梧是好明白拉,
阿庆 发表于 2009-7-30 13:20:53|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在实际操作法律支持你的声明吗?
清风月影 发表于 2013-12-30 13:20:52|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是不是有多两个名额,可以给我嘛?我带朋友来参加~
老叶 发表于 2015-1-23 12:48:24|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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