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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杂谈] 坦洲一公司总经理向公司索赔154万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赔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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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关注 发表于 2013-4-20 22:35:38|来自:广东省潮州市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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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网讯 当了近7年总经理,生了一场大病住院治疗出来,却被公司炒了。于是,市民汤波将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154万余元。但法院认为无证据表明系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而一审判决公司赔偿汤波8万余元。
    2005年5月,汤波进入位于坦洲的中山市中台精密数控车床有限公司工作,任职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工作。按汤波的说法,他对公司一直尽职尽责,做出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供公司使用,“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贡献。”2011年4月,汤波因患颞顶枕叶胶质瘤住院治疗。虽然出院后医嘱要其继续治疗和保持全休,但为了工作,汤波还是马上回到公司上班。不料,2011年12月,公司却要求汤波立即交接工作并离开公司。
    汤波认为,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公司向其他客户发出的商函作为证据。该商函称,汤波由于“身体不适,需要长期静养,因此辞去总经理职务。”但却无法提供汤波本人的辞职申请。
    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仍不满意后,汤波将公司告上市第一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加班费等,共计154万余元。
    法院认为,汤波提供的商函并不包含中台精密数控车床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和汤波劳动关系的意思。由于双方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本案由中台精密数控车床有限公司提出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尽管如此,中台精密数控车床有限公司仍应依法支付汤波经济补偿金。根据工资表,汤波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1500元,汤波在中台精密数控车床有限公司从2005年5月工作到2011年12月,因此,中台精密数控车床有限公司应支付汤波7个月的补偿金,总计80500元。
    记者在发稿前从汤波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汤波已确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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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发表于 2013-4-21 09:14:26|来自:广东省潮州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家工厂生产的机床很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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