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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变“加油站”,坦洲一店主涉嫌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被拘留!
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如果存储不当,极易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可坦洲镇裕洲村一杂货店里,竟然非法储存了8.75升的汽油,并通过倒卖来赚钱。
1月18日,坦洲消防大队联合裕洲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散装汽油案,违法行为人周某竟然不顾自己以及周围人的安危,在自家的杂货店里存储汽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源:中山坦洲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