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论坛

搜索

[通知公告] 土拍快讯 | 坦洲一工业用地网上公开拍卖,起拍价:1940万

[复制链接]
看着坦洲建设 发表于 2020-11-25 10:48:16|来自:广东省广州市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潮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吴佬 于 2020-11-25 10:52 编辑

近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口气”挂牌4宗地块,包括2宗城镇住宅用地、1宗商业用地,均位于中山翠亨新区,此外还有一宗位于坦洲镇的工业用地。
42-1-ZM6aZLPJJ8fY7fJ4yfMH4ew9KqkxwcqEf0k8bEgXT2tDBT38MH2Q2HfrQ0WgV5fH6BsYQWK2Z2b0Kt1P.png

根据出让公告,坦洲的1宗地块位于位于中山市坦洲镇七村,上网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19,400,000元,即约396,077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190,000元。

10、现状图.jpg 微信截图_20201125104148.jpg 微信截图_20201125104423.jpg 图1.jpeg

二、出让宗地概况

上网竞价出让土地总面积32653.6平方米(折合48.9804亩),位于中山市坦洲镇七村,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三、规划指标要求、行业要求、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公开交易条件与建设条件

1.竞得人开发建设该宗地时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081142020090001)的要求:2.0≤容积率≤3.5,10 %≤绿地率≤15%,42%≤建筑密度≤60%。
2.其他规划要求:

(1)建筑限高:生产厂房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2)本宗用地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其中小汽车车位配置标准为:0.3小汽车车位/100㎡计容面积。若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5,建于地下或地上停车楼的停车位不少于应泊位的50%;停车楼的层高不得高于3.3米,超3.3米需计容(室内停车必须配置上下楼坡道)。

(3)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081142020090001)执行。
3.行业要求及代码: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行业代码:3939[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4.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资质(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不接受联合竞投。

(2)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涉及投资项目属于纳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中山市项目库的公司或企业。

(3)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涉及投资项目属于我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的公司或企业。

(4)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5.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若竞得人为非中山市坦洲镇注册的企业,则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项目履约监管合同之日起60天内在中山市坦洲镇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再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同时,该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对竞得人享有出让合同、项目履约监管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达产要求: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640天内达产,达产当年达到预期产值140000万元、预期纳税额4200万元。

(3)本宗用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与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的监督。

(4)经公开出让并已建成投产的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受让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在土地出让存续期内,出现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满一年的,由土地所在地镇(区)政府责令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的认定标准由所在地镇(区)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经责令和处理仍不恢复生产经营的,出让人可根据所在地镇(区)政府申请,与受让人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5)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逾期超过270日但未满一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6.投资强度:≥12,255元/平方米。

7.绿地率要求: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本宗用地绿地率上限为15 %)。

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9.建设期限要求:在2021年8月20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8月20日之前竣工。

10.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

上网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19,400,000元,即约396,077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190,000元。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部回复1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王子 发表于 2020-11-26 14:11:43|来自:广东省广州市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