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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这些人终身禁驾!
“牛肉干”不少人都吃过, 但这次的处罚比较“特别”, 一批“马路杀手”被终身禁驾! 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中山交警公布 2020年6月1日-11月20日 最新终身禁驾名单, 下列人员将永远不能开车!
什么是终身禁驾?
准确表述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终身禁驾,并非法律术语,而是公众的一种习惯性说法。
什么样的行为会被终身禁驾? 在公布的中山禁驾人员名单中 终身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以下是部分简要案情, 请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醉酒驾驶
2018年7月11日22时40分许,驾驶人刘某醉酒后(静脉血液乙醇成分含量:94.4mg/100mL)驾驶粤TXXX97号小型轿车沿古镇镇古神公路从海州向横栏方向逆向行驶,行驶至古镇镇古神公路胜球集团对开路段时,遇驾驶人兰某醉酒后(静脉血液乙醇成分含量:126.8mg/100mL)驾驶的粤JXXXLU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迎面驶至,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而肇事。肇事后刘某离开现场,随后于当晚到古镇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事故造成兰某受伤,两车损坏。(于2019年04月10日,经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8年11月16日23时50分,驾驶员严某醉酒后(静脉血液中检出酒精成份,含量为166.2mg/100mL)驾驶粤TXXX6E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三乡镇平东村东岗路由平东肉联厂往东兴路方向行驶,行驶至三乡镇平东工业区东岗路龙之源织带厂对开路段处,车辆行驶过程,碰撞路边停定的粤TXXX11号小型普通客车后侧翻,侧翻过程中碰撞对向车道陈某(持准驾车型C1,驾驶证状态:注销)驾驶的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及路边停定的小型面包车,事故造成陈某受重伤及车辆损坏。
2019年9月7日12时45分许,胡某(持准驾车型C1的机动车驾驶证)醉酒(经检验,静脉血液中乙醇[酒精]成分,含量为203.4mg/100ml)驾驶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沿三角镇聚贤北路由五福路往南三公路方向行驶,途经三角镇聚贤北路路口时,车辆左转弯往爱国桥方向行驶过程中,与迎面行驶至,由马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胡某、马某受重伤和车辆损坏。
2019年8月26日0时32分许,刘某驾驶粤T小型普通客车由下沙村驶入S111线在横过公路左转弯往珠海方向行驶过程中适遇杨某驾驶粤C轻型厢式货车沿S1111线由珠海往广州方向直行至南朗镇S111省道87KM+100M(超力纸品厂对开路段),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2019年08月26日1时4分许双方驾驶员在道路上给事故现场拍照过程中,适遇周某醉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261.5mg/100mL)超速(车速123km/h-130km/h)驾驶粤TXXX36小型轿车沿S111省道由广州往珠海方向直行至并与在道路上的粤T小型普通客车、粤C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二次事故,事故造成杨某、刘某受伤及三方车辆损坏。
肇事逃逸
2018年8月1日21时许,黄某驾驶套挂粤JXXX1B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六沙大道由西江往六沙市场方向行驶,途经横栏镇六沙大道157号对开路段时,碰撞同向行驶由梁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造成梁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黄某弃车逃逸。梁某于2018年8月9日经中山市中医院抢救无效后在家中死亡。
2019年1月18日6时31分,驾驶人刘某驾驶粤TXXX0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三角镇往南头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南三公路黄圃镇马安红绿灯处,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违反标线指示实施右转弯,与同方向行驶由驾驶人欧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肇事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事故造成欧某受伤及车辆损坏。2019年1月18日8时7分,欧某在黄圃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5月8日7时30分,郭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车架号:039XX)载乘客张某由新中路往葵朗路方向行驶,途经大涌镇新平路新中路口时,于左转弯逆行过程中,遇陆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乘客黄某迎向驶至,双方车辆发生碰撞而肇事,造成黄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郭某驾车送伤者黄某到医院后逃逸。
2019年4月12日23时37分许,吴某驾驶粤TXXX0B号牌小型轿车在港口镇金港路由沙朗钓虾场往港口西街方向行驶,行至港口镇金港路金港草莓场对开,追撞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由何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车尾部而肇事,造成何某受伤和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吴某驾车离开现场,后何某经人民医院抢救于2019年6月9日死亡。
2019年5月8日19时45分许,李某驾驶粤TXXX31号牌小型轿车沿港口镇三角快线由三角镇往城区方向行驶,行至港口镇福源路司机佬食店对开,遇梁某驾驶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横过道路行至发生碰撞,致梁某倒地及车辆损坏,然后陈某驾驶粤T小型轿车沿三角快线往城区方向行至碰压倒在路上的梁某,李某驾车离开现场;事故造成梁某送医院证实死亡和车辆损坏。
2019年4月13日4时40分许,简某醉酒(经检验,其静脉血液中乙醇【酒精】成分,含量为208.4mg/100mL)驾驶粤TXXX32号小型轿车沿三角镇市场东路,由三角市场往东南村方向行驶,行驶至市场东路3号对开路段时,与迎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简某驾车逃逸,民警于当日5时58分许到简某家中将其抓获。
醉酒逃逸
2019年5月21日21时,驾驶人桑某涉嫌醉酒(经检测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7mg/100mL)驾驶粤TXXX61号小型轿车从黄圃镇新丰南路往新丰北路方向行驶,途经黄圃镇新丰南路全屋家具对开路段时,与行人何某、廖某发生碰撞而肇事,发生碰撞后何某再与对向车道由驾驶人何某明驾驶的粤T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何某和廖某受伤及两车损坏,何某,廖某送到黄圃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何某于2019年5月22日1时经抢救无效死亡。
来源:中山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