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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古镇镇、坦洲镇)之一(有条件建设区)》的批后公告
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同时保障中山市东凤镇道路顺利推进,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古镇镇、坦洲镇)之一(有条件建设区)》(以下简称《方案》),并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随着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中山市现行规划”),导致用地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制约了中山市进一步建设发展。该用地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管理,根据《通知》的要求,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编制《方案》局部调整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根据《方案》,调入地块共8个,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曹三村、古二村、海洲村、曹一村和冈东村,面积共15.166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8951公顷(含耕地1.9150公顷、园地6.2210公顷、其他农用地1.7591公顷),建设用地0.0263公顷(全为城乡建设用地),未利用地5.2450公顷(全为自然保留地)。调出地块共1个,位于中山市坦洲镇裕洲村,面积15.166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3.1091公顷(其中耕地1.2060公顷、园地8.4595公顷、其他农用地3.4436公顷),未利用地2.0573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
根据中山市现行规划,中山市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4230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58341.657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2241.657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4441.6577公顷。调整后,中山市的各项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根据古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古镇镇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972.9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9.0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41.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56.4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35.40公顷。调整后,古镇镇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2356.896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2071.566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2050.5664‬公顷。
根据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坦洲镇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4966.9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226.1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2961.1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712.8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182.80公顷。调整后,坦洲镇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2945.963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2697.633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2167.6336‬公顷。
坦洲镇主要调控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四、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五、批准时间:2020年9月27日
六、批准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110号
附件:
3.中山市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
4.中山市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龚晓浩,联系电话:88268562)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百度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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