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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坦洲图书馆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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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5 09: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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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新模式——图书馆之友

为全面推进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社会阅读氛围,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群体建设学习型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共建“书香中山”服务体系,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中山纪念图书馆设立“图书馆之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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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图书馆之友”?

“图书馆之友”是指中山纪念图书馆与党政群团单位、学校和酒店等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组织建立友好的共享借阅关系,将相关单位、学习型组织确定为“图书馆之友”,由中山纪念图书馆或中山纪念图书馆镇区分馆根据实际需求把图书批量借给党政群团单位、学校和酒店等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组织,“图书馆之友”的管理员通过手机中的“图书馆之友”管理系统开展团体内读者借阅手续,在“图书馆之友”之间、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点之间实现图书接力互借。凡持有中山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的单位员工均能在“图书馆之友”转借图书,并在“图书馆之友”或中山市图书馆总分馆系统内归还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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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式

(一)中山纪念图书馆为“图书馆之友”免费办理免押金团体借阅卡并提供使用指导。根据实际情况为“图书馆之友”无偿提供及配送1000册以上的图书。
(二)“图书馆之友”协议单位提供一定的阅读空间,负责图书的保管和阅读空间的日常管理,充分利用中山纪念图书馆图书转借系统实行免费借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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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点要求

(一)“图书馆之友”协议单位需提供一定面积的图书展示和阅览场地,设有相对独立、开放、整洁、优雅的阅读环境,设置一定数量的阅读桌椅、书架、空调等设备设施。设计和装修均由协议单位负责。
(二)配备相应管理员负责管理图书,确保图书资产妥善管理。
(三)“图书馆之友”采用统一的LOGO和标识,由中山纪念图书馆统一设计、提供版式,协议单位负责制作。   (四)中山纪念图书馆为“图书馆之友”提供和配送图书,并定期为“图书馆之友”更换、补充图书,保证图书质量。
(五)“图书馆之友”协议单位根据中山纪念图书馆图书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图书资产管理工作,合理利用与管理图书,定期清点,确保图书不损失不丢失。
(六)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中山纪念图书馆与“图书馆之友”所在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以一年期为合作期限。在合作期内,中山纪念图书馆根据“图书馆之友”日常管理、服务效能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双方再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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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须在2020年6月25日前,将申报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发送到中山纪念图书馆。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318255466电子邮箱地址:1201218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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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中山市“图书馆之友”建点申报表
附件2.doc (22 KB, 下载次数: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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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5 13:0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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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哪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15 15:40
发表于 2020-6-15 15: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Ga杰74 发表于 2020-6-15 13:07
突然发现自己入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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