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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送医院就完事?板芙女子因这个被认定肇事逃逸!
近日,板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肇事者叫救护车将伤者送院了, 却还是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10月29日上午9点左右,板芙交警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的母亲早上7点30分左右在板芙白溪公交站步行时被车撞倒,现在板芙医院医治,但不知道肇事者是谁。板芙交警随即组织民警兵分两路,一组前往医院了解情况,一组前往事故现场勘查。
经了解,伤者叫苏某,广东罗定人,今年78岁,事故造成苏某右股骨颈骨折。
由于肇事的电动车没有号牌, 现场也未收集到相关线索, 民警于是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监控, 并联系120了解相关情况, 得知拨打120电话的是肇事者的丈夫陈某。
根据这一线索, 在11月11日, 民警辗转找到了陈某的妻子廖某。 ▼
经查,廖某系湖南常宁人,现年38岁。据廖某称,当天7点45分左右,她驾驶电动车载儿子由板芙镇白溪村虎爪往105国道方向行驶,行至壹加壹对面白溪村水果店对开时,撞到了一名女性老人。她当即下车,把受伤老人扶到商店门口,让老人坐下休息,并告诉老人自己先送儿子到附近上班,再回来处理事故。
大约几分钟后,廖某回到事故现场,之后他的丈夫闻讯也来到现场。得知老人受伤后,廖某立即拨打120叫救护车。看到救护车将老人送往医院后,两人以为没什么事了,于是相继离开现场。截止11月19日,苏某仍在中山市中医院治疗。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廖某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被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驾车时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 应及时拨打120电话 联系医务人员实施救治, 并报警处置, 否则将依法认定为肇事逃逸, 情况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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