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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魏婚妻 于 2019-1-18 11:24 编辑
合伙运送19人偷越国境 汽运公司工作人员获刑
1月17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的终审判决。
黄某贵原是厦门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驻广西东兴办事处负责人,陈某民是该公司汽车乘务员。2017年2月起,黄某贵雇请陈某民等人以闽D号大客车为作案工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陈某民沿途通过联系偷渡人员、接送车辆及安排汽车停靠上下客等方式,先后在防城港市多地接送非法入境的多名越南籍人员上下车,并负责收取相应车票,还安排其他车辆搭载越南籍人员绕过检查站躲避边防武警检查。
期间,被告人张某礼与陈某民电话联系后交接搭载了4名偷渡人员躲避检查。2017年2月9日,警方在西部沿海高速坦洲路段将涉案大巴车查获并抓获陈某民,当场从车上查获25名越南籍人员。经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系统查询,这25人都没有合法出入境记录。黄某贵、张某礼先后在广西落网。
黄某贵等人辩称,他们只是将已经非法入境的越南籍人员在国内运送,逃避检查站的检查只是违反了进出边境地区的管理规定,不属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不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越南籍人员是各自越过国界线进入我国广西东兴后,黄某贵等人才实施运送行为,但涉案越南籍人员此时尚未完成偷越行为,边境管理区域是偷越国境人员不可绕道的部分,三名被告人明知涉案的越南籍人员没有办理进入我国境内的合法有效手续,却采取逃避边防检查等方式,将他们运送到我国广东、福建等地,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2018年5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结合证据认定,25名越南籍人员中,被告人明知是偷越国境人员而运送的人为19人。近日,市中院终审改判从犯张某礼有期徒刑1年半,陈某民获刑2年半,主犯黄某贵获刑5年;三人还被处8000元至4万元不等罚金。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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