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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vy~LIANG 于 2018-8-21 11:59 编辑
关于申报坦洲镇抗击台风恢复工业企业 生产贷款贴息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抗击台风恢复工业企业生产贷款贴息方案>的通知》(中坦府〔2017〕7号)以及《关于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通知》(中坦会函〔20180〕81号)文件精神,现对申报我镇抗击台风恢复工业企业生产贷款2018年贴息资助项目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2017年受合风“天鸽”和“帕卡”影响,在坦洲镇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含分公司),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企业。
贴息计算 (一)贷款期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新增的资金贷款; (二)计息期间:2017年8月24日到2018年8月23日; (三)贴息标准:按不超过实际贷款期限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进行贴息,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40万元。
申报材料 (一)“一照一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社会信用代码),未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贴息申请表》(附件1)和《贴息测算表》(附件2);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凭证(借据)和计息单复印件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企业还款凭证或分期还款凭证(未还款不需提供); (五)遭受台风“天鸽”和“帕卡”影响,造成损失的现场图片; (六)企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的《声明书》(附件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装订式,一式2份。
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18年9月15日前,向坦洲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六楼607室)申报。 联系人:胡朝清,黄小娴 联系电话:86652528
附件下载
附件3 声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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