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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到一个月,暑假就将来临,各位家长和小朋友是不是已经开始做暑假的HAPPY计划了呢?想想就开心啊!
但是,您知道吗?暑假同时也是一类犯罪的高发期——性侵害犯罪
根据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17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报告》,去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到未成年人被害案件的八成以上,性侵害已经成为威胁我市未成年人安全的第一大类犯罪!
我们生活在博爱、包容、和谐、安全的中山市,有很多人在默默守护我们的安全,但并不意味着身边就不存在被犯罪侵害的危险,检察官希望大家在享受安宁生活的同时,保持应有的警惕,教育孩子们提高防性侵的意识和能力。
为引起广大家长的警觉和重视,让我们一起来看2017年我市发生的十大真实案例:
网络交友陷阱多 见面爆照需警惕
案例一: 网络交友遭遇拐卖、强迫买淫 多名案犯组成犯罪团伙,由其中几位在本地网络小有名气的年轻帅气“网红”,专门通过手机交友软件快手、陌陌、探探等交友配对功能,物色周边沉迷“网红”的少女,与她们“网恋”并约线下见面,双方“恋爱”并发生性关系后,将被害少女带至福建该犯罪团伙开设的淫窝,劝说少女自愿卖淫。如被害人拒绝或反抗,就又以外出旅游、介绍工作为由将被害人带至江西,以几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当地淫窝强迫卖淫。该案解救被害人19人,其中14人系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仅13岁。
案例二:男童网上交友遭遇猥亵 初二男生小阳(化名)在QQ上与一名“初中女生”网恋,“女生”主动提出要和小阳见面发生性关系,小阳便去郊外赴约,谁知来的是自称“女生”哥哥的男子,男子以报警告小阳奸淫幼女为要挟,将小阳带至一出租屋实施猥亵。后经调查,原来一直与小阳“网恋”的是该男子,其长期冒充女生在网络结识男童,然后用欺骗手段实施猥亵。
案例三: 网络“爆照”引发性侵 初中生小琪(化名)在网络聊天的时候应对方要求发送了自己的裸照,后被两名网友以曝光裸照威胁多次逼迫她见面,将她带至酒店实施轮奸,并再次拍摄小琪的裸照对她进行控制,造成小琪身心遭受巨创。
独自行动有危险 家长看护应注意
案例四:在家中被邻居掳走性侵 5岁女童小丽(化名)在家中客厅玩,家人在房间午睡,奶奶下楼倒垃圾时没锁门,住在的楼上一名17岁初中男生陈某(化名),因观看黄色录像受到刺激,下楼时发现小丽独自一人在客厅,便闯入客厅将小丽掳到自己家中实施强奸,事后以会杀掉其家人为由威胁小丽不许告诉父母。几天后,陈某又遇到小丽一人独自搭乘电梯,再次将其掳到家中强奸,造成小丽严重受伤,家人发现小丽伤情才报警。
案例五:放学独自回家被尾随 10岁女童小菊(化名)放学后经常独自回家,案犯王某摸清了小菊及其家人的行动规律,便尾随小菊来到其家门口,趁小菊开门进屋之机强行闯入,对小菊实施强奸。
案例六:小区里玩耍遭遇保安猥亵 某小区保安曾某发现小区中部分幼童经常独自玩耍,或者虽然有家长看护,但家长经常在一旁聊天或者玩手机,于是假意与幼童玩闹,将他们带至隐蔽地方抚摸、抠摸阴部实施猥亵,幼童虽然告知家长,但未引起家长注意,曾某在该小区中重复作案,被查证属实的就有5起。后经调查发现,曾某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刑满释放后2个月即应聘为小区保安,再次实施犯罪。
熟人作案最常见 防范意识不可无
案例七:同学家中遭遇家长猥亵 9岁女生小贤(化名)经常去同学燕燕家玩耍。一天,小贤在燕燕家玩的时候,燕燕的父亲把燕燕支走外出买东西,然后强行将小贤压在床上对她实施猥亵,还骗小贤说这是他们二人之间的秘密,不要告诉其他人。
案例八:被诱骗参与“成人游戏” 9岁女生小圆(化名)经常独自一人去家附近的士多店玩,与士多店的老板张某熟识,张某以玩“成人游戏”为名,以金钱为诱饵,多次哄骗小圆与他发生性关系,而小圆根本没意识到这是性侵害,直到父母发现小圆无故有零用钱,经盘问才发现报警。
娱乐场所太复杂 未成年人应远离
案例九:酒吧喝酒娱乐遭遇强奸 15岁少女小苑(化名)与朋友到酒吧喝酒,期间遭陌生人搭讪、劝酒,小苑被灌醉酒后,被陌生人带到酒吧卫生间内实施强奸,期间小苑虽然有呼救、反抗,但由于处于醉酒状态,加之酒吧环境嘈杂,而未获救。
案例十:与朋友外出吃宵夜遭遇强奸 初二学生小凡(化名)某天深夜与其朋友外出吃宵夜,其朋友邀请了几位社会青年一起参与,期间小凡被灌醉酒,并被无业青年带至宾馆强奸,虽然其朋友曾提出要将小凡带走,但遭社会青年猥亵恐吓后甚至不敢声张报警。小凡因此怀孕,做人工流产手术,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来源:中山未检七彩花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