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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动态] 城管正盯着你!中山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拟最高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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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头条 发表于 2018-5-10 14:49:34|来自:广东省惠州市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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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迅速发展
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一直备受关注
其中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已经成为中山人民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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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享单车停放问题
中山又要放出大招了!
近日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了
《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目前正在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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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最受关注的内容是提出将对共享单车随意占用道路的行为进行处罚,若使用人随意停放共享出行工具占用道路,责令改正,并对使用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所有人对破损、残缺、无法使用的共享出行工具不及时修理、更换及回收的,责令改正,并处每辆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共享单车坏了不及时修换
罚款50-100元

《条例》中的城市市容管理部分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应当优化道路设置,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规划、设置共享出行停车位。共享出行工具应当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道路;对破损、残缺、无法使用的共享出行工具,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理、更换及回收。

若使用人随意停放共享出行工具占用道路,责令改正,并对使用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所有人对破损、残缺、无法使用的共享出行工具不及时修理、更换及回收的,责令改正,并处每辆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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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自2017年3月第一家共享单车在中山投放以来,已有7家企业在中山投放了约11000多辆共享单车,其中包括1家共享电动单车。

货车物品撒漏最高罚2万

此外,《条例》要求货物运输车辆所载的液体、散装物品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泄漏、遗撒。若运输车辆装载的液体、散装物品撒漏的,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不得违规占用道路停车泊位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废旧车辆长期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利用车身张贴广告用作宣传。若违反将依法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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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

《条例》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应当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和需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报刊亭、固定摊点、电话亭的,必须征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应当保持周围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并在建设或者活动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

不得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各类建筑退让区域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杂耍表演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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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携带宠物不清理宠物粪便
最高罚500元

此外,《条例》还明确提出,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便溺;禁止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禁止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禁止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禁止在地面、外立面等公共场所乱喷涂油漆、颜料;禁止在公共场所携带宠物不清理宠物粪便;禁止派发宣传品散落地面不清理等行为,违者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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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中心城区内不得饲养鸡、鸭、羊、猪等家畜家禽,违者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禽类每只处100元罚款,畜类每只处500元罚款。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

市民群众可以通过
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邮箱地址:zscgfzk@163.com
2、传真。传真号码:0760-88878261
3、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族东路1号303室(邮编:528403)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0760-88113171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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